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規環評〔2017〕4號)和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82號)的規定,我公司組織驗收工作組開展興安縣界首一、二期風電場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。經驗收組檢查可知,項目已基本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,項目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條件,驗收組同意該工程通過竣工環保驗收?,F將該項目驗收情況予以公示。
公示時間: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(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3日)。公示期間,若對驗收結果有異議,請通過電話或書面向國家電投集團廣西興安風電有限公司
聯系人:郝杰
聯系電話:15878310655
附件:
1、興安縣界首一期50MW風電場工程竣工環保驗收調查表-公示本
2、興安縣界首一期50MW風電場工程竣工環保驗收專家組意見
3、興安縣界首二期50MW風電場工程-竣工環保驗收報告-公示本
4、興安縣界首二期50MW風電場工程竣工環保驗收專家組意見